全部

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 这算赠与还是借款?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2019-03-25 16:29:03

父母资助孩子买房变得越来越常见,这种资助是赠与还是借款?广州番禺区的老陈夫妇先后给儿子210万元用于买房,儿子结婚当月就要出售该套房屋,并拒绝老陈夫妇继续居住。老陈夫妇遂将儿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小陈返还购房款。

广州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认定为理所当然的赠与,在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应负有偿还义务,判令小陈向老陈夫妻返还210万元。

2015年5月,小陈在广州市番禺区购买了一处172平方米的房屋,总价243万元,按揭付款,房屋权属为小陈单独所有。其父母老陈夫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分多次、不等额转账共计210万元给小陈。

小陈结婚后当月就要求卖掉这套房产,老陈认为损害了他们夫妻俩的权益,小陈则认为出售房屋是对其个人权利的处分,并没有损害父母的利益。父亲老陈表示,因广州限购,家中只有小陈还有购房资格,所以就以小陈的名义在广州购买了一套房产,买房的目的是共同居住、共同拥有,为此“我们夫妻二人为购房做了首付和后续还贷,2015年3月17日至2016年12月14日期间分多次、不等额转账总共付款给小陈210万元。”

老陈说,房屋交付使用后,他和太太跟进装修,此后一直在该房屋居住。但是在2016年11月小陈结婚当月,“他提出要出卖该房产,且拒绝与我夫妻俩联系,并拒绝我们居住使用该房屋,所以我们夫妻要求小陈返还210万元购房款。”

小陈则称,其跟父母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老陈从未向其表达出资是借款,也没有告知和催促还款。因此,老陈支付的210万元属于赠与。他表示:“即使我提出要出售房屋,那也是对个人权利的处分,并没有损害父母二人的利益。”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结合现实情况,在年轻子女刚成年,创业购房压力大,有条件的父母给予儿子儿媳或者女儿女婿一定的资助也属正常。但从公序良俗角度来讲,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认定为理所当然的赠与,这种坐享其成的思想,不能被法律所倡导和司法裁判所确认。

210万元的一笔巨款,在没有财产所有人明确表示为赠与的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应负有偿还义务。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小陈向原告老陈夫妻返还210万元款项。

法官说法: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 应认定为临时资金出借

本案一审主审法官张祎表示,成年子女刚参加工作又面临成家压力,在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虽为常事,但子女不能以父母出资为天经地义,须知父母养育子女成人已为不易,子女成年之后尚要求父母继续无条件付出实为严苛,亦为法律所不能支持。

本案中,涉讼房屋购买之时小陈已27岁,且其确认当时有工作收入;而陈某夫妻二人已近退休年龄,在他们出资210万元之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基于父母应负养育义务的时限,应予认定该出资款为对儿子小陈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其度过经济困窘期,小陈理应负担偿还义务。如此方能保障父母自身权益,并避免儿女成家而反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之境地,此亦为敬老之应有道义。

[责任编辑:杨凡、王亮家]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

网上找房要小心这些陷阱

[详细]
中国经济网 2019-03-25
百强房企市场集中度继续提升

百强房企市场集中度继续提升

近日举行的2019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测评成果发布会公布了一份测评研究报告。报告披露,百强房企市场集中度继续提升,年内千亿房企数量...[详细]
北京日报 2019-03-25

中南·熙悦营销中心绽放鸢都 改写潍坊人居标杆生活

6日,中南·熙悦营销中心惊艳绽放潍坊大地,一场即将改写潍坊人居的标杆生活,蓄势待发。中南·熙悦踞守高新正央,享潍坊一中、高新区实验...[详细]
齐鲁网 2018-05-08

70城最新房价走势来了 近半数人预期房价将这样走

2月份,热点城市房价总体稳定,一线城市房价继续下降,返乡置业需求则拉动部分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对于下季房价,央行调查显示,48.2%的居...[详细]
中国新闻网 2018-03-20

资金压力持续 3月份多家上市房企公布融资计划

“在楼市调控的大趋势下,房企越来越关心资金链安全,在境内融资收紧下,海外融资越来越被重视”。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表示,2017...[详细]
经济参考报 2018-03-14

租购并举制度确立 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加速落地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已超万亿元。从2016年9月30日开启的新一轮楼市调控可以看出,当前政策着力点是促使住房向居住属性回归...[详细]
经济参考报 2017-11-03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