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7-22 23:42:07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2日讯 潍坊的赵女士2018年在当地购买了一套房子,总价51万6千元,当时赵女士付了41万的首付款,想要贷款10万元,可让她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就是这10万元的贷款,却至今都没能办下来。如今,赵女士是进退两难。
潍坊市昌乐县居民赵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6月份我们在东方明珠潍坊名轩置业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买了一套房子,我一共交了四十一万六千多块钱的首付,然后还有10万块钱的贷款,当时他们开发商有销售的人员,告诉我们30个工作日就能给我们办下来贷款。”
当时赵女士已经与开发签订了购房合同,可是直到现在这份购房合同都没有拿到。
根据相关规定,购房买卖合同必须进行网签,当时开发商与赵女士签订的只是草签合同,不是正式合同,他们也没有进行网签。
那么,既然赵女士当时已经交了四十多万的首付款,为什么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呢?
开发商说赵女士10万元的贷款办不下来,无法进行网签,也就拿不到购房合同。因此,之后的一年多的时间,赵女士一直在等待开发商帮他们办理购房贷款。
赵女士说:“我们的贷款是开发商帮我们办,然后我们等了有一年多,一年多以后,开发商一直没给我们打电话,然后我们就打电话问开发商就说,说我老公名下有一个贷款,有一个贷款的话就办不下来(房贷)。”
但是让赵女士诧异的是,她老公名下的贷款他们一直在按时还款,没有逾期记录。那么,这笔贷款跟办理房贷有什么冲突呢?因此他们又去银行问了情况。
“银行说我们有一个光伏的贷款,是在老家(银行)办的,但是工作人员说我们可以不用管,银行可以交接,他们(银行)可以帮着办。”
既然可以办理房贷,为什么等了这么久还是办不下来?赵女士又去找了开发商。
可开发商告诉赵女士,说她们自己知道原因。银行让找开发商,开发商让找银行,然后就这样已经拖了两年多了。
为此,赵女士夫妻俩还去查了银行征信,后来证明赵女士的丈夫征信正常,没有什么问题。
“再次到银行的时候,银行就说是开发商没有递交材料,第一次递交的材料已经过期了,一直到现在两年了,到现在开发商没有再次递交材料。”赵女士说道。
首付交了四十多万,两年过去了,没有办下贷款,没有签订合同,事情就一直这么拖着,这让赵女士非常气愤,她说:“我们的孩子就要上学了,没有房产证什么东西也没有,房子现在也不属于我们的,我们也没有办网签,交了40多万,就是我放在银行,现在两年的利息也得好几万吧。现在开发商不给任何的说法。”
按理说,碰上这种状况,着急的不该只是赵女士,收不齐全款,开发商也应该很着急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记者到售楼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要去找领导,但是之后就没再出来。随后,赵女士带着记者从另一个小门进入公司二层的办公区,但是二楼已经被锁上了。无奈之下,记者再次回到位于一楼的售楼处,拨打了一位刘经理的电话。刘经理说,第一次提交材料是2018年的事了,中间事情被搁置了。”
经过赵女士夫妻俩多次维权,上周开发商再次准备给银行提交贷款材料。对于无法贷款的原因,开发商说是因为赵女士开的收入证明不是真实的,给出了和赵女士截然不同的解释。
那事已至此,赵女士的房子怎么才能办下来贷款呢?
潍坊名轩置业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刘经理表示,“现在如果她办,她就开他的真实的收入证明来,我们就给她往上报。”
记者又来到赵女士他们办理房贷的银行了解情况。
昌乐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贷款资料三个月就会作废,因此开发商2018年提交的材料早已经超过期限,要办理贷款需要重新提交材料。
迟迟无法办理贷款,开发商的一位刘经理认为,责任并不在他们这方。而贷款银行则表示,对于赵女士的贷款审批,截止目前开发商只报送过一次相关材料,并没有第二次报送过。那问题到底出在哪呢?现在赵女士想要退房退款,如今又该怎么办呢?
赵女士说:“因为当时我的工作不是在公司,而是在个体,个体也有章,但是他们必须要盖公司的章,开发商让我去做的。”赵女士称,对于收入证明的事情,开发商早就知情,事实真的如此吗?
赵女士怀疑他们(开发商)就是用这个收入证明来卡她,让他们拿全款。“现在就是我有钱我也不敢拿全款,因为他现在房子都下不来,我怎么拿全款。很多人都来找。”
在售楼处,记者见到了另外一些前来维权的业主。而且赵女士称,在她们群里有80多个人都来维权,很多人都已经起诉开发商了。
随后,记者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反映给了昌乐县房产发展促进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于赵女士的房子办不下来贷款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会尽量督促事情进行。
赵女士的贷款到底能否办下来?如果贷款不成,首付款又能否退还呢?随后,记者再次联系了开发商刘经理。
潍坊名轩置业昌乐分公司刘经理说:“她退的话,我们这个合同里面写得很清楚,第一次的违约,包括后面出现的所有问题,和我们公司并没有任何关系。贷款批不了,是因为她的原因,按照正常说,我们合同里面是有规定的,你多长时间之内如果付不起房款,是有法律责任的,双方之间都是有约定的,协商不下来的话,也可以走法律途径。”
那么,事情真如刘经理所说,首付款无法退还吗?记者也咨询了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的律师。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律师张培田说:“这个合同中特别标注的是签约尚未完成,合同没有生效,而且我看在合同的第二十九条明确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以办理网上签约作为生效前提的,从法律上讲,双方虽然签署了这份合同,合同已经成立了,但是没有具备生效的条件,我认为赵女士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因为开发商还没有给张女士进行网上签约,因此张律师认为合同没有生效。因此赵女士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除此之外,有的业主买房五年多,却至今迟迟拿不到自己的房子,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这其中,开发商到底应该负怎样的责任,记者也将问题反映给了当地相关部门,事情到底如何进展,记者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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