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2-02 13:48:12
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诸城农商行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共处2万元罚款。
据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诸城农商行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诸城农商行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共处2万元罚款。
闪电新闻记者 王亮家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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