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14 17:22:11
齐鲁网潍坊11月14日讯 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朐法院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1月14日,临朐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涉恶势力案件,白某等六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其中白某因犯盗窃、寻衅滋事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白某为逞强好胜,在公共场合无事生非,伙同李某、王某某、李某某三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社会影响恶劣;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王某、高某某屡次窃取他人河沙500余方,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损失。白某等六人,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同时,被告人白某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李某、王某某、李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王某、高某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宣判后,六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了解,在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临朐法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彰显了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和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