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日报
2018-06-19 10:44:06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近日,十二届潍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提供了制度支撑和保障,走在了全省前列。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学法用法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宪法、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并结合潍坊实际,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日常学法制度、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学法档案制度、学法责任制、依法决策和问责制度、严格依法履职制度、考核评估机制、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等十一个方面对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健全完善学法责任制”,要求全市各执法部门和有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按照《潍坊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本着“谁执法谁学法、谁服务谁学法、干什么学什么、学与用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计划、任务措施,并跟上督促落实,不断增强本部门、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全市党员干部网络培训平台——“潍坊干部网络学院”搭建学法考法平台,开设专门学法栏目,增加法律法规知识课程,开辟在线考法系统,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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