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20 22:41:01
齐鲁网潍坊1月20日讯(记者 李杨)1月20日,记者从潍坊市农业局采访获悉,近日,山东省农业厅公布了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名单,全省共认定标准化生产基地904处。潍坊仲起萝卜专业合作社等96家生产基地经过基地自愿申请、县级农业部门推荐、市级农业部门初审、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被认定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截至目前,潍坊市认定数量仅次于临沂市,居全省第二位。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入选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单位中,县市区的数量明显多于市区。其中,青州共有14家单位入选,为潍坊市入选单位最多的县市区。另外,诸城市有13家,寿光12家,安丘13家,高密8家,昌邑5家,临朐10家,昌乐9家,峡山区4家,潍城区2家,坊子区、寒亭区各3家。
据介绍,评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之后,潍坊的这96家单位将必须按照“龙头+基地+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化与农业标准化的有效结合,实现产销对接、优质优价;在基地建设要求上,必须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露地面积应达到1000亩以上,设施栽培面积达到300亩以上,食用菌基地标准大棚建筑面积应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另外,基地必须选择在农业生态环境良好,没有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废弃物、医疗污水和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污染的区域。基地必须有相关农产品标准或种植技术规范,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同时积极推行物理、生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种植的农作物应优先使用优良品种。基地应建立农资专供点,实施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的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基地已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出售的产品应在包装上印注标识,或在包装袋、包装筐等无法印注标识的包装物内放置标识卡、标识牌、标识条等,能够做到按标识追溯到具体生产者。同时,以农户为基本生产单元的基地,“龙头”应与农户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并通过各种方式建全质量追溯机制。另外,配备微机,并实行产品的网上宣传与推介等要求也成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基本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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