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17 00:22:01
齐鲁网潍坊1月17日讯(记者 李杨)1月16日,家住潍坊市潍城区长城小区的居民刘先生向闪电新闻记者反映称,小区居民肆意拉扯电线,楼体外墙上布满了电线,明显存在火灾隐患。“这些电线都是居民为给电动车充电而接出来的。有的直接从地下室引出来,有的直接从居民家中通过窗户接下来,更有甚者,将电线搭在小区的树上,再接到车棚里。这么多的电线杂乱无章地缠在一起,真是既不美观,又不安全。”
电线垂在车棚上方
为给电动车充电 小区居民想出的“点子”真不少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了长城小区,发现小区内有5座楼,并在小区的北侧设有一处车棚。据刘先生介绍,小区建成年代较早,没有专门的充电设施,平时都是居民自己找地方充电。“为了省事,有人将电线扯到楼下,有的将电线从地下室引出来,有的直接从自家窗户引出来,各种形式都有。”刘先生告诉记者,“这些电线互相交错在一起,俨然像一张‘蜘蛛网’,附着在各个楼的外墙上,很是难看。”根据刘先生的指引,记者在一座居民楼下找到了几辆正在充电的电动三轮车。其中,一辆三轮车的充电线是从地下室引出来的。“地下室的窗户挨着地面很近,只需要一个接头就能把电线引出来。然后,居民直接将电线接到电动车上充电,这样不用来回搬动车辆,比较省事。”刘先生指着一户居民的地下室说道,“还有的居民地下室不沿街,只能从家中厨房接上电线,然后从窗户引出线来。”记者发现,为了接电线,居民们想了不少办法。有的直接将线垂下来,放到单元门旁的盒子中存放;有的将线搭在户外树枝上,然后再用胶线固定,最后再引到车棚上。据刘先生介绍,对于小区居民私扯电线的事,物业也贴出一张通知,但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居民依然我行我素,丝毫不理会物业的提醒。
电线扯到单元门口
小区角落里垃圾堆成山 迟迟未处理
据刘先生介绍,除了给电动车充电的电线随处可见外,小区东墙下还有一堆“垃圾山”,里面堆放着各种废弃家具、连水缸都有。随后,记者来到了刘先生口中的这处垃圾堆,发现里面包含大量的木制品。“这些垃圾就直接堆在我们楼下,每天经过这样脏乱差的地方,不仅看起来不美观,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不慎引燃,很容易发生火灾。”随后,记者就该垃圾堆咨询了小区的几位居民,对于这些垃圾是怎么来的,他们都表示不清楚。“这些垃圾堆在那有一段时间了,之前并没发现有这么多垃圾,到底是谁倒的垃圾,我也不知道。”一位下楼正准备外出的居民告诉记者,“这么多垃圾堆在这总不是办法,希望物业尽快把垃圾清理干净。”
像这样从居民家中扯出的电线,小区内屡见不鲜。
电线“蜘蛛网”屡禁不止 “垃圾山”将马上被清除
随后,刘先生通过电话联系了小区物业管理的周经理。对于小区居民私扯电线一事,周经理表示,之前物业多次就居民私扯电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事下达通知,明确禁止这一行为,但居民并没有引起重视,导致私扯电线的现象屡禁不止。由于小区没有充电桩等设施,导致居民充电不便,物业也计划在小区安装充电桩,为小区居民充电提供一个固定、安全的场所。另外,对于居民反映的东墙角落里有一处“垃圾山”的问题,他表示这些垃圾是物业为消除落到消防隐患,专门派人从楼道里清理出来的杂物。目前,物业正在联系垃圾清运单位,尽早将这些垃圾清理出去。
楼前垃圾堆成山
据悉,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禁令,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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