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新闻网
2017-09-01 10:28:09
日前,经山东省总工会14届第74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对有关工会经费的支出标准进行修订。
基层工会组织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超过1600元。此外,基层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慰问,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每人金额不超过300元。与过去相比,本次福利标准分别涨了600元和1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发放中央和本省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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