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1 17:26:03
齐鲁网潍坊3月1日讯(记者 李杨)3月1日,记者从潍坊市林业局获悉,根据《山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协调办函〔2015〕5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函》中具体要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在潍坊已全面实施。国有昌乐孤山林场、昌邑金丝达绿化苗木有限公司、青州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等32家单位列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严”字当头 检查后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据潍坊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双随机一公开”以“严”字当头,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所谓的“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潍坊市林业局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和查处结果的抽查机制,随机抽查所有抽查事项严格按照《潍坊市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要求,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明确抽查比例及频次外,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方式采取档案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中发现被抽查对象监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林业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执法检查工作应当当场向被抽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并下达《潍坊市林业局随机抽查工作整改通知书》;抽查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需要查处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立案调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检查组应当在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实施步骤、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情况经检查组组长审查,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通过市林业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信息全部公开 32家单位纳入监督范畴
据统计,潍坊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范畴的单位共计32个,分别是国有昌乐孤山林场、国有寿光机械林场、国有青州杨集林场、国有青州驼山林场、国有临朐沂山林场、国有临朐嵩山林场、国有临朐九山林场、国有临朐丹崮林场、山东都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昌邑金丝达绿化苗木有限公司、昌邑花木场、山东新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潍坊沁园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潍坊东方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大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潍日公路有限公司、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华电昌邑风电有限公司、潍坊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青州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国电电力诸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华(诸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黄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临朐县百福康蟾蜍养殖场、寿光市林芳生态林蛙养殖基地、潍城区望留鸢山孔雀养殖场、潍坊金宝乐园有限公司、山东洰淀湖动物驯养有限公司、北京金群艺马戏表演有限公司、寒亭区大鹦鹦鹉养殖繁育中心。抽查对象的法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全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具体的监管方面,潍坊市林业局特委派22名执法检查人员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分别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抽查、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抽查、林木采伐抽查、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抽查、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抽查、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抽查、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森林防火检查八个方面进行随机检查。所检查项目、结果等具体信息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记者了解到,为了严肃检查纪律,根据规定,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若查实检查人员违反本细则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况,主管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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