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11-06 18:41: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6日讯 11月6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
据了解,2019年,全市异地转诊合计30290人次,医保基金统筹支付6.44亿元,其中省内转诊23076人次,省外转诊7214人次。2020年前三季度,疫情原因,潍坊市异地转诊转院人次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全市异地转诊合计21909人次,医保基金统筹支付3.97亿元,其中省内转诊23091人次,省外转诊7226人次。
虽然异地转诊转院的人逐年增多,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渴望到医疗资源更高、更好的医院就医,因此经常有群众反映转诊转院难,制定该规范是为了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缓解群众在办理异地就医转诊转院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办理转诊转院基本条件
在潍坊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以及在潍坊具有异地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对于不符合以上转诊转院条件,但本人及家属有强烈转诊意愿的,可选择自行异地就医治疗。
参保人员可在转外的省、市所有异地住院联网医院中自主选择就医,不设置固定1家转诊医院的要求。需要多次转诊治疗的,办理一次转诊手续,一年内有效。
转诊转院业务受理下沉到医院端
在取消了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签字、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等环节的基础上,出台了本通知,将转诊转院业务受理下沉到医院端,取消了转诊转院医保部门签字盖章环节,直接由转出医院办理转诊,并上传转诊信息,参保群众无需再来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可以直接去需要转入的异地医疗机构等候就医,真正让老百姓少跑腿、不跑腿。
对于不符合转诊转院条件,但本人及家属有强烈转诊意愿的,自行异地就医费用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经核查情况属实,对不符合异地转院备案,但自行异地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符合潍坊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范围的,个人先自付30%(居民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此前按40%执行),余下部分按照潍坊市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待遇标准执行(可直接联网结算)。
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转诊转院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定期对异地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抽查,将转诊转院制度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考核,进一步规范转诊转院相关工作。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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