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7 10:09:05
齐鲁网潍坊5月17日讯(记者 李杨)5月17日,记者从潍坊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潍坊市发改委认真研究加强价格评估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促进有序竞争,推动价格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根据上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对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备案情况,不得将备案变为审批”及“进一步加强对价格评估行业的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要求,潍坊市发改委近日对全市8家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了备案公示。这8家机构是:山东鲁伟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公价格评估事务所、山东双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高密市衡正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朐新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青州市正泰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潍坊方正价格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凯诚价格评估事务所。目前,上述8家机构备案工作已进入公示期。
据悉,《山东省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办法(试行)》明文规定,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价格评估机构提交资料齐全的,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具备案证明。办理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价格评估机构备案情况上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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