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6 20:02:05
齐鲁网潍坊5月16日讯 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第四批行政处罚信息,本次共有3家单位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
这三家涉案单位及违法事实分别是,潍坊世纪长河经贸有限公司销售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罚款12000元;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医用无油空气压缩机(组)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被没收依法查封的未依法注册的医用无油空气压缩机(组)1台,处罚款人民币125000元;山东康利莱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九)项的规定,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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