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7 08:35:05
齐鲁网潍坊5月17日讯(记者 邢潇文)5月15日,山东墨龙公告,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及其子张云三涉嫌内幕交易和超比例减持未公告,被罚没1.53亿元。与此同时因信息披露违法,山东墨龙等18人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
据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2017年5月12日公告显示,山东墨龙自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通过虚增售价,少结转成本等手法,虚增净利润,将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净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第65条、第68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证监会拟对山东墨龙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山东墨龙2016年三季度末发生重大亏损并持续至2016年全年重大亏损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山东墨龙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恩荣、总经理张云三父子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减持“山东墨龙”,减持金额分别为27750万元和8227.5万元,避损金额分别为2032.41万元和1792.94万元,张恩荣、张云三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73条、76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202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监会拟对上述二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
此外,张恩荣、张云三父子作为一致行动人,所持山东墨龙已发行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时未进行报告和公告,涉嫌违反《证券法》第86条第2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3条第2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2款规定,证监会拟对张恩荣处以30万元罚款。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相关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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