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4 21:22:12
齐鲁网潍坊12月24日讯 进入12月以来,寿光市启动了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地撒下执法“大网”,将胆敢“硬闯红线”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12月24日晚8点,寿光市交警再次打出重拳,在全市各大路口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死守,让胆敢“越红线”的不法之徒无处遁形。
记者了解到,本次严查酒驾醉驾行动旨在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做好交通事故各项预防工作,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寿光交警之所以对酒驾醉驾“零容忍”,是因为今年以来,由于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导致多起事故发生,将家破人亡的惨剧一次次上演。据介绍,2018年10月12日8时10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载乘员陈某、马某沿省道320由南向北行驶至86KM+828M处逆向行驶时与沿320省道由北向南行驶的谭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两车受损,刘某当场死亡,陈某、马某受伤,马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无独有偶。2018年5月20日23时30分许,驾驶员王某醉酒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寿光南大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处时,与前方赵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王某当场死亡。
此外,2018年4月23日,驾驶员房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224省道由北往南行驶至省道224事故地点处,与顺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张某当场死亡。
就在这个月,张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载乘员王某,沿寿光羊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羊田路恒华实业门口南侧处撞路灯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这些“车毁人亡”的惨剧虽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不同,但是起因都是一个——酒驾、醉驾!目前,元旦将至,处于年末之际,酒桌应酬自然难以推辞,在此,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持续将严查酒驾醉驾行动深入开展下去,为市民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就喝了一点,没事儿!”这句话似乎并不陌生。然而,面对这一幕幕惨剧,喝一点酒开车真的没事吗?据介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等症状,此时驾车,容易出现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越是驾龄长、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对酒后驾车的危险重视程度越低、防范心理越差。有数据表明,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在5到20年的司机身上,反而是1年以下驾龄的司机很少酒后驾车。
交警提醒广大寿光市民,不要心存侥幸,一旦发现交警现场检查,不得刻意躲避甚至逃离现场,而应服从交警指挥,配合检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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