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2 21:31:12
齐鲁网潍坊12月22日讯 如今年底已到,通过高速公路驾车外出是常有的事,而高速路的交通安全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12月22日,山东高速交警一支队公布了一起高速路“违章驾驶”的“反面典型”案例。一辆潍坊牌照的白色轿车因一时大意错过了下高速的匝道,这时,它没有继续向前行驶,而是做了一个令人想想都觉得后怕的“危险动作”。
在G20青银高速33KM+800M处,一辆迎着车流逆向行驶的、车牌号为鲁G35G76的白色轿车引起了高速交警的注意。在监控中,警方发现,该车辆在白色实线以内逆向行驶数十米,最后左转进入匝道。尽管这一危险动作仅持续了数十秒,但却被拍下了全过程。原来,由于高速路行驶速度较高,该车辆驾驶员一不留神驶过了原本打算下高速的匝道。于是它急忙调头,迅速贴着路边逆行驶回了匝道口,然后以非常快的速度进入匝道。就在车辆驶入匝道后几秒钟,另一辆货车以较高速度驶入匝道,所幸并未造成交通事故。
尽管该驾驶员自以为“动作敏捷”,逆行过程仅能“数以秒计”,但却难逃法律严惩。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人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等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等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行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也就是说,该驾驶员因一念之差一次性被扣掉12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扣留其驾驶证,驾驶员须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参加为期7日的学习。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需要注意的是,A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及以上的,在参加考试学习后即使拿回驾驶证,仍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据悉,高速公路车辆行驶速度都在80-120公里/小时之间,车流速度非常快,驾驶员千万不要在高速上随意停车,更不能逆行或者是掉头。如果不慎在高速公路上错过匝道出站口时,应保持正常行驶,等到下一个出站口驶出高速即可。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