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12 00:10:01
齐鲁网寿光1月12日讯(记者 李杨)1月11日,寿光市公安局公布两起因不法分子谎报警情而引发的闹剧。一名男子自称杀了人,一名男子谎称一宾馆失火,两人都因为一时冲动,谎报警情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警方公布信息显示,2017年12月25日,寿光市公安局稻田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有人报警称,寿光市稻田镇某宾馆三楼因电热毯使用不当引起失火。为尽快控制火势,寿光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稻田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但经查看,警方未发现任何火灾迹象,报警人涉嫌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
既然没有失火,为何偏偏向警方“撒谎”?原来,报警人刘某某(男,52岁,甘肃省榆中县人,现务工于寿光)傍晚从工地下班后,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工友们都在门口等着,原来是工友们误把单位给他们租用的房间的钥匙落在了里面。于是,刘某某便“热心”地拨打了110,谎称宾馆失火了,想的就是把警察“请过来”帮忙开门。最终,门没开成,刘某某反被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谎报警情者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无独有偶。近日,寿光市公安局110指挥大厅接到一群众报警,报警人自称“我杀了人”,引起警方高度重视。当接警员询问具体位置时,报警人却挂断了电话。杀人案件属于重大警情,但是当民警再次联系报警人时,对方却闪烁其词,始终避而不见。正当警方四处寻找报警人的时候,当晚10时许,报警人又拨打了110,却意外地说:“我报了假警,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
110报警电话为何成了该男子“开玩笑”的对象?经调查,谎报警情的丁某某(男,32岁,寿光古城街道某村村民)酒后与女友因琐事发生争执后,为泄私愤,便用自己早已停机的号码拔打110,谎称自己在寿光市古城街道某村杀了人。随后,丁某某因担心受到处罚,再次拨打110向警方“道歉”。然而,法律无情。丁某某同样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悉,向110报警服务台虚报警情、骚扰110,将严重浪费公安机关的时间和警力资源,更重要的是,可能使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对于报假警的处罚,相关法律已作出明确规定:谎报警情如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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