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07 15:45:01
齐鲁网潍坊1月7日讯(记者 郑鹏飞 周明秀 王亮家)由于电动自行车具有省力、价格低廉、使用成本低、不堵车等优点,近年来保有量呈快速上升势头,但由此带来的交通事故也居高不下。作为一名来自医疗卫生界的政协委员,田兴军在工作中发现,因为电动自行车车祸导致的脑外伤病人特别多。在潍坊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他提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
他建议,从源头上管理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车速过快而且噪音较小往往是导致车祸的主要因素,因此时速十五公里,是判断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是否属于超速行驶的判断标准,建议从出厂到销售各个环节把关,严格限制电动自行车车速在15公里之内,据悉电动自行车厂家出厂时都安装限速装置,经销商或者用户自行拆除,所以导致车速远远超过时速15公里,在这方面要加强监管力度。禁止生产超标或留下销售商可以在车内限速装置上做手脚的空间,禁止超标车辆销售和上路行驶,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引导市民正确选购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特点,制作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视频,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包含学校)、社区(居民小区)、各个工地、城市核心地区等播放。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主观上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交通行为。坚持整治与强制学习、告知相结合,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三是要尽快出台有关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上路的法规,以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制度,此举有以下好处:一是通过登记制度,过滤掉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防止轻摩化;二是有利于车辆自身安全;三是利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及时处理和责任承担,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同时制定电动自行车定期检查、核准车况原貌、禁止非法改装和套牌、参加车辆保险、实行车辆报废等相关制度,使管理部门有法可依。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强制购买低收费的第三者保障制度,以减少因事故经济赔偿纠纷引发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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