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8 18:56:04
齐鲁网潍坊4月18日讯(记者 郑鹏飞 通讯员 秦昕 姜琪砚)为报复他人,胡某纠集李某携喷漆、模具等工具,肆意向停放在路边的汽车车身上喷漆,污损33名被害人共35辆汽车。近日,高新法院判处胡某、李某二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胡某受人指使报复他人,特意制做刻有报复人电话号码及“移动宽带免费用”字体的模具,伙同李某将字体喷漆到车体上,以达到骚扰报复人的目的。当天晚上二人提前到五金店内购买了2瓶红色、2瓶白色自喷漆,驾车窜至潍坊高新区国安巷、民安巷,看见道路两旁停放车辆较多,于是敲定此处为作案点,就开始分头向道路两旁车辆上喷漆,造成33名被害人共35辆汽车车身上不同程度的污损,共计经济损失人民币7410元。
经潍坊高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李某受人指使,为报复他人,无事生非,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胡某、李某二人分别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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