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04 15:25:09
齐鲁网潍坊9月4日讯(青州电视台 曹瑞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社保发[2011]32号)、《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州市公安局转发潍人社发[2015]61号文件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47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决定自2017年9月11日起对全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进行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概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努力提高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切身利益,有效防范和减少养老金冒领现象发生,保障基金安全,维护社会保险政策的严肃性。
二、认证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
三、认证方式方法
1、居住在黄楼街道及各镇、开发区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到人社所进行认证。
居住在城区三个街道(云门山街道、王府街道、益都街道)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就近到指定社区进行认证。
2、因生病、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本人确实不能亲临现场进行认证的,由其亲属携带职工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到认证现场或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局退管窗口进行登记。
3、异地居住人员今年已在网上认证的,这次不再认证,未在网上认证的异地居住人员可以委托其亲属或单位工作人员到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局退管窗口领取《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寄到青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管科进行认证。
四、认证时间
第一阶段: 居住在黄楼街道及各镇、开发区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在9月11日至9月15日工作日到所在地人社所进行认证。
第二阶段:分两组先后到城区三个街道的六个社区进行依次认证。
9月19日-22日
一组:云门山街道海岱苑社区
二组:云门山街道益王府社区
9月26日-29日
一组:王府街道南阳城社区
二组:王府街道南燕都社区
10月10日-13日
一组:益都街道驿店社区
二组:益都街道旗城社区
第三阶段:城区三个街道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逾期未进行认证的,自10月17日至31日工作日到所在地人社所进行认证。
黄楼街道及各镇、开发区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逾期未进行认证的,自10月17日至31日工作日到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局退管窗口进行认证。
五、认证结果处理
本次认证的最终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认证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将于认证结束的次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金,经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后,恢复发放养老金并从停发之月起予以补发。为减少因停发养老金带来的不便,请离退休(退职)人员认真对待,按要求及时进行资格认证。
青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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