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7 10:41:03
齐鲁网潍坊3月7日讯(高密台 孙建国 李倩)2017年2月10日21时许,陈某驾驶轿车沿高密市姚前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星宇公寓门前时与行人王某发生交通事故。
高密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指导员袁家涛说:“在姚哥庄姚前路一个轿车是延姚前路由南向北行驶,一个由西往东横过马路的行人发生事故。在这起事故当中,行人经过我们的监控摄像调取,行人横过马路的时候拨打手机。通过询问,是在会车时没有及时变换灯光,夜间未减慢速度造成事故发生。此次事故不仅造成车辆及手机等物品损坏,而且行人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提醒广大提醒驾驶员,行径厂区要减速慢行,注意会车的时候及时变换灯光,引起视觉的差异,提前发现前方情况。
这起案件中,驾驶员没提前变换灯光,他就没发现路上的行人,所以发生事故,同时,行人过马路的时候,尽量不要拨打手机,确保安全再横穿马路。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