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23 21:26:08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消防大队,省级媒体驻潍各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
去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区、县级市)各级新闻媒体与全市各级消防部门积极沟通合作,向群众解读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消防救援队伍形象,对促进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为积极适应消防改革转隶实际,进一步激发新闻工作者宣传消防的热情,为潍坊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市消防支队、潍坊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决定联合设立潍坊消防新闻奖,并组织开展首届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做好奖项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作品时间范围自当年度1月1日起至当年度评选通知下发之日止(首届评选时间范围自2018年12月31日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迎旗授衔换装起至今),符合《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的作品,均可申报。
在驻潍的中央、省、市、县(区、县级市)级新闻单位从事消防宣传报道工作的记者,全市各级消防宣传岗位人员均可申报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
二、申报要求
(一)潍坊消防新闻奖的申报
潍坊消防新闻奖分为优秀作品奖和优秀栏目奖两类。
1、潍坊消防新闻奖优秀作品奖的申报
参评作品分为文字、图片、广播、电视、新媒体五类(含在网站首发的文字、图片、视频新闻,微信、微博首发的新闻,抖音号首发的短视频)。
消息、评论、通讯等报纸类作品,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2人,可报1-2名编辑;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包括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不超过5人。
广播、电视消息类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编辑、摄像(电视)等不超过4人;新闻专题类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广播作品主创人员不得超过5人,电视作品主创人员不得超过6人;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主创人员不得超过8人。
参评作品需要一式1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报刊类需提供作品整张版面,网络作品需提供网址并打印页面全部内容),其他为复印件,每份由《潍坊消防新闻奖优秀作品奖申报表》(见附件2)和申报作品(广播电视类作品附文字稿)组成。各地、各单位还需填写《潍坊消防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目录》(见附件3)。广播、电视、网络视频作品的音视频文件由各申报单位统一集中复制进一个CD光盘中,和纸质参评材料一起按要求快递至潍坊市消防支队宣传中心,同时把参评表格和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广播作品制作格式为MP3,电视和网络视频制作格式为MP4,文件名与申报作品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2、优秀栏目奖的申报
申报优秀栏目奖,需按时间顺序整理各期内容,装订1份原始材料,同时报《潍坊消防新闻奖优秀栏目奖申报表》10份(见附件4)。广播栏目须将各期内容转换成MP3格式,电视、网络视频栏目须将各期内容转换成MP4格式,网络作品还需提供网址。
(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的申报
申报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需填写《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申报表》一式10份上报,同时把参评表格和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三、申报程序
各地申报首届潍坊消防新闻奖,应按照首届潍坊消防新闻奖申报数额分配表(见附件6)报送。报送程序为:县市区委宣传部、消防大队对报送作品进行初选,分配名额等额集中报送(中央、省驻潍及市属各新闻媒体单独报送)。各地报送媒体刊播稿件时,请做好沟通,同一内容稿件不得重复申报。各地、各单位申报首届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按照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1)中奖项设置要求上报。
申报首届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作品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参评作品寄送至潍坊市高新区府祥街3号潍坊市消防支队宣传中心,邮编:261061,电子邮箱:495255939@qq.com。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潘月杰,联系电话:8789095。
市消防支队宋杭之,联系电话:3082070。
附件:1. 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评选办法
2. 潍坊消防新闻奖优秀作品奖申报表
3. 潍坊消防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目录
4. 潍坊消防新闻奖优秀栏目奖申报表
5. 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申报表
6. 潍坊消防新闻奖申报数额分配表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潍坊市消防支队
2019年8月9日
附件1
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
工作者评选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要求,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市消防支队、潍坊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联合设立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奖,每年评选一次。
一、评奖宗旨
开展本项评选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奖励奋战在消防宣传战线的新闻工作者,展示潍坊市消防宣传工作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更多更好贡献消防宣传作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工作,营造消防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潍坊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评选条件
(一)潍坊消防新闻奖
1、凡当年度1月1日起至当年度评选通知发布之日止,期间在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以及开办的专题栏目,均可评选;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2、参评作品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和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的作品。
3、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
4、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5、以消防工作或消防指战员生活为主要表现内容,以消防工作相关社会人员和消防指战员为主要表现对象,真实生动地反映消防工作;对同一事件的同载体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6、作品字数要求
报纸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其中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以每篇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
7、作品时长要求
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单件作品以所申报的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访谈类作品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8、对存在问题的作品,把握好下述评选标准
(1)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和事实交代不清、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除外)等情况作品,不得获奖。
(2)出现下列情况不得获一等奖: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词语搭配不当、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除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的报道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
(3)同一件作品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不得获一、二等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专栏申请代表作之外的内容,差错达5处,不得获奖。
(4)标点符号不准确不影响文意和记者现场采访口误非原则性错误的作品不受影响。
(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守党和人民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业务水平精湛,恪守职业道德,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作风优良,在中央、省驻潍及市、县级新闻单位从事消防宣传报道工作1年以上的记者,从事消防宣传岗位1年以上的宣传员均可参加评选;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不予评选。
三、奖项设置
(一)潍坊消防新闻奖
(1)优秀文字作品奖:县级以上报刊媒体或网站上公开发表的优秀消防稿件;
(2)优秀图片作品奖:县级以上报刊媒体或网站上公开发表的反映消防新闻性事件和人物的照片新闻;
(3)优秀广播作品奖:县级以上广播媒体公开播发的消防广播新闻(含新闻性专题节目);
(4)优秀电视作品奖:县级以上电视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播放的消防电视新闻(含新闻性专题节目);
(5)优秀新媒体作品奖:县级以上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发布的消防作品;
(6)优秀栏目奖:县级以上主流媒体涉及消防工作的消防专题栏目。
(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
(1)驻潍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市级主流媒体等新闻单位各推荐一名从事消防宣传报道的专职记者;
(2)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宣传部、消防大队联合推荐一名当地主流媒体从事消防宣传报道的新闻记者或消防宣传员;
(3)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支队从本级机关推荐在消防宣传报道方面贡献和成绩突出的个人。
四、评选数量
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设奖数60个。
(一)潍坊消防新闻奖
(1)优秀文字、图片、广播、电视、新媒体类作品奖获奖作品不单独分类: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
(2)优秀栏目奖:5个。
(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
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20名。
五、评选机构
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支队、潍坊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联合组织评选活动,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等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宣传中心(科),办公室主任由支队宣传中心负责人兼任。
六、评选程序
(1)申报: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支队联合下发通知,由各县市区及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根据要求申报奖项,报送有关材料;
(2)评选:采用评委集中评选等形式,按项目分类进行评选;
(3)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奖励办法
按照评选程序评审出的新闻奖、优秀新闻工作者由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支队联合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附件2
潍坊消防新闻奖优秀作品奖申报表
作品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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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类别(在相应类别上画√) |
文 字 类 |
图 片 类 |
广 播 类 |
电 视 类 |
新媒体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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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创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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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和广电各项目作品的编辑作为主创人员申报,不得在本栏目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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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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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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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版面 (名称和版次) |
广电作品填报频率、频道以及栏目名称 |
作品字数 (时长) |
文字作品填报字数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广电作品填报时长。系列报道项目文字作品分别填报3件代表作字数;广电作品填报整租报道的平均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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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过程 (作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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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果 |
请在此栏内填报作品刊播后的社会影响,转载、引用情况以及媒体融合报道情况、应用新媒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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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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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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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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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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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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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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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置于每件参评作品前)
附件3
潍坊消防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目录
序号 |
作品 名称 |
刊播 媒体 |
刊播 日期 |
刊播版面/ 栏目 |
字数/ 时长 |
作者 |
申报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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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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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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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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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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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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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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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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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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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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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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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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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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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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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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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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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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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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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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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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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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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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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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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初评名次为序排列)
附件4
潍坊消防新闻奖优秀栏目奖申报表
栏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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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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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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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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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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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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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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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出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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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字数(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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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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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媒体申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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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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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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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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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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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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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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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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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消防新闻 报道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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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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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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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时 何 地 获 何 种 奖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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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新闻报道 工作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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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媒体 发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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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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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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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潍坊消防新闻奖申报数额分配表
单位 |
报送数量(件) |
单位 |
报送数量(件) |
寿光市 |
12 |
诸城市 |
12 |
青州市 |
10 |
高密市 |
10 |
安丘市 |
10 |
昌邑市 |
10 |
昌乐县 |
10 |
临朐县 |
10 |
奎文区 |
9 |
潍城区 |
9 |
高新区 |
9 |
坊子区 |
8 |
寒亭区 |
8 |
经济区 |
6 |
滨海区 |
6 |
峡山区 |
6 |
保税区 |
5 |
合计 |
150 |
注:1.各地报送作品数量不得超过分配数额,“报送数量”为各地报送优秀作品和优秀栏目的总数,不限类别; 2.报送栏目数量:寿光市、诸城市不超过2个,其他县市区不超过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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