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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国庆、中秋期间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7-09-22 11:01:09

关于做好全市国庆、中秋期间

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消防大队:

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增强节日期间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在社会面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为“四个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全市国庆、中秋期间消防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举办集中宣传活动

节日期间,市里举办四场集中宣传活动,前两场均采用今日头条全程直播。

(一)潍坊市“全民消防我代言”国庆、中秋主题消防宣传活动暨齐鲁网“潍坊消防”专题开通启用仪式

市消防支队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潍坊记者站、FM107潍坊交通广播举办潍坊市“全民消防我代言”国庆、中秋主题消防宣传活动暨齐鲁网“潍坊消防”专题开通启用仪式。

活动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10点

活动地点:泰华假日广场

参加人员:市消防支队、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潍坊记者站、FM107潍坊交通广播、奎文区委宣传部、奎文消防大队有关负责同志,潍坊道德模范、主流媒体、大型城市综合体(泰华城)、石化企业(弘润石化)、社区消防公益宣传形象代言人,泰华城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员工,奎文区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消防官兵,媒体记者。

活动日程:活动由FM107潍坊交通广播主持人主持。

1、奎文区委宣传部宣读区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2、市消防支队向潍坊道德模范、主流媒体、大型城市综合体、石化企业、社区消防公益宣传代言人颁发聘书。

3、市消防支队与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潍坊记者站负责人共同启动齐鲁网“潍坊消防”专题。

4、FM107潍坊交通广播主持人现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幸运闪大灯”(答通关秘语:国庆中秋“全民消防我代言”,消防宣传“站门口、立路旁、上大屏、进广场”)等互动活动,发放小灭火器、消防体验馆门票等奖品。

5、消防公益宣传代言人现场向过往市民发放消防宣传材料,组织添加关注“潍坊消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二)高层建筑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重点向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等中央级媒体及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省级主流媒体投送,加大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

活动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10点

活动地点:高新区赋海仁居小区

参加人员:邀请市住建局有关领导到场观摩,市消防支队宣传中心、高新消防大队、新城街道负责同志,消防官兵,小区新嘉物业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保安员,小区各居民楼楼长,部分小区居民,媒体记者。

活动日程:

1、开展高层小区居民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2、消防宣传人员讲解灭火器、消防水带连接使用方法,演示并组织开展灭火器灭油盆火演习。

3、开展潍坊市“全民消防我代言”119大型公益行动“小区消防安全、家家户户有责”签名板“国庆万人签名活动”。

(三)中秋节“红门生活探秘”活动

利用消防支队官方微博、支、大队两级微信公众号招募粉丝,组织走进“红门”警营参观体验,邀请市、县两级主流媒体报道,探秘消防官兵如何度过警营里的国庆、中秋,细节展现鸢都“红门卫士”舍小家、保大家的奉献精神。

微征集时间:9月25日至10月2日

活动时间:10月4日中秋节当天上午10:00集合开始。

活动地点:安丘消防大队营区

活动内容:参观大队营区营房建设、消防车辆装备、警营文化,观摩攻坚科目表演和叠“豆腐块”,与消防官兵面对面交流,了解官兵们如何过节。

(四)“小手拉大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体验活动

通过市政府新闻办“潍坊发布”、消防支、大队两级微信公众号、科普教育基地微信公众号招募粉丝,节日期间,孩子在家长的带领下免费走进市级两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参观体验活动。

微征集时间:9月25日至10月2日

活动时间:10月8日上午10:00集合,两个地点同时开始进行。

活动地点:潍坊市(潍城区)青少年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潍坊防灾安全体验馆)

潍坊市(奎文区)少儿消防安全体验中心(贝特城儿童独立世界消防馆)。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消防部门也要积极创新消防宣传理念和模式,采取相对灵活的方式,在当地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广场开展类似的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群众添加关注各级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动消防志愿者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和商场、超市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节日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二、加强节日期间社会面宣传

(一)注重消防安全氛围营造

节日期间,各地要协调社会单位自有LED屏、公交车、出租车LED屏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字幕,深入做好消防宣传“站门口、立路旁、上大屏、进广场”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接市、县两级有线电视公司,从现在起安排有线电视开机播放消防安全提示画面;市、县两级电视台屏幕下方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字幕、黄金时段插播消防公益广告;每天利用消防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发布节日消防安全提示,在社会面营造浓厚的节日消防安全氛围。

(二)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各地消防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商市场、酒店宾馆、社区、居民小区、加油加气站,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工、微型消防站队员、小区楼长、保安员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播放火灾案例警示片,坚持“理论授课与实战化演练相结合”,做到“培训一场、演练一场”,微型消防站全体队员参与联动处置演练,确保9月30日前所有全部培训一遍,切实增强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强化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节日期间,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加大节日消防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向各级电视、广播、报纸、网站投送消防亮点工作素材和稿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集中展现“鸢都红门卫士”节日期间“舍小家、保大家”的奉献精神,引导社会舆论,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遇有典型抢险救援事件,要严格落实消防宣传员随警出动机制,拍摄好第一手视频、影像素材、第一时间整理通稿,对接上报当地党委宣传部和市消防支队宣传中心审核把关。同时,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节日各项消防亮点工作,做好涉消舆情正面引导,利用党委宣传、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并视情协调驻潍新媒体“大V”转发推送,拓宽覆盖面。                

各地工作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市消防支队宋杭之,联系电话:3082070。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杨凡、韩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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