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2-04-25 17:58: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5日讯 目前,潍坊各地正在积极有序恢复生产。潍城区通过加快落实“惠企措施”,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奋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4月24日,在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一批复合涂层钢护栏产品即将被运往外地市场。在恢复生产秩序之后,企业通过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快速抢占市场,力争第二季度营收实现新突破。企业高级工程师于志松介绍说:“我们启用了智能工厂系统,通过新技术既解决了污染问题,又解决了镀锌的高能耗问题,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增加了销量。目前,全体工人加快生产,全力保交付、保工期、保质量。”
该企业加快生产的忙碌景象是潍坊市潍城区强化服务保障,积极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一个缩影。为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潍坊市潍城区出台15条服务企业举措,重点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强化金融服务力度、提升服务企业质效,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潍坊市潍城区工信局工作人员刘秀芳介绍说:“我们对全区14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做好企业职工返岗等生产要素服务支撑,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内挖潜力、外拓市场、提高运行质量,全力保障生产稳定运行。”
附:潍坊市潍城区15条服务企业举措
1.贯彻落实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8号),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至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降至0.3%;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3.按规定比例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费。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22〕8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对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扩大到参保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90%)返还上年度其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为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落实见习补贴。依据《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实施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潍人社发〔2020〕2号),对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见习基地,可按规定申请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
5.支持相关单位和科研人员为疫情防控开展科技攻关。医疗和防疫等科研事业单位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企业项目补助不超过20万元。
6.加大对生活物资保供企业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参与我区生活物资保供的企业,根据核算及其实际损耗情况,给予其一定数额的补助。
7.减轻企业租金负担。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凡承租潍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2022年减免6个月房租政策。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的参照执行。
8.鼓励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对与主业关联度高、符合全区战略布局的行业中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投资回报率高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引导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通过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投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战略性产业等。
9.增强“人才贷”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人才贷”政策条件的企业,银行机构要特事特办,加快贷款审批,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对办理“人才贷”产生的损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70%给予风险补偿。
10.强化普惠性金融纾困扶持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以及其他重点领域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对因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市场主体,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帮助企业做好资金接续。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通过适当宽限期、延后计息、贷款减息、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进行分类下调、免收罚息和复利等方式,减轻其还息压力。
11.发挥保险保障作用。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通过降低保险费用、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难关。鼓励扩大因疫情导致的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减少企业因营业中断造成的损失。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保险投保人,支持保险机构放宽交费期限。
12.继续执行低担保费收费标准。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实现“见贷即保、无缝续保”;担保和再担保费减半,担保、再担保综合费率不超过1%。可继续执行对小微企业担保1%、对三农企业担保0.5%的收费标准。
13.保障抗疫物资及服务供应。为保障抗疫物资采购,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加大对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对接力度,支持采购抗疫物资和购买抗疫服务,充分利用抗疫专项贷款贴息降息政策,降低贷款利率。
14.加大帮扶企业力度。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和服务企业专员作用,积极了解汇集企业存在的困难和诉求,报发改、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解决;需要区政府解决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
15.加强重大项目扶持。对与疫情相关的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通讯员 丁延峻 潍城融媒 孙志勇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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