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速豹新闻网
2021-04-08 09:46:04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公布了第三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名单,全省137家企业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评估和公开公示,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成为我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其中,潍坊市有51家企业入选本次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
经备案的企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赋予评价机构备案码,可根据备案时提交的评价方案,选择符合企业实际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自主对本企业职工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自主评价合格的职工,由企业自行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合格人员信息,按程序录入山东省技能人才数据库,享受相关待遇。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好对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工作的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指导企业有序开展自主评价工作。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叶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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