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2021-01-05 10:06:01
2020年12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潍坊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银保监罚决字〔2020〕25号)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对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进行处罚,潍坊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