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09 13:47:01
齐鲁网潍坊1月9日讯 9日,记者从潍坊高新区金融产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促进高新区金融文化小镇发展,吸引各类金融要素入驻,将金融文化小镇打造成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集成完善、示范效应明显的金融资源聚集区,潍坊高新区特制订《关于支持金融文化小镇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入驻金融文化小镇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机构、证券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提供比辖区其他地域更为优惠的支持政策,以期将金融文化小镇打造成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集成完善、示范效应明显的金融资源聚集区,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动力。
房租全额补助、购房最高补助400万元,开办费最高补助500万元,还有政府奖励
《意见》明确规定,对租赁办公场所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机构、证券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5年内给予实际支付的房租全额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的50%与为区内企业提供的3年以上中长期资金余额的2‰之和;新购自用办公营业用房的,给予500元/m2的购房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对入驻金融文化小镇的金融属性权益类要素交易场所,由省政府审批设立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补助;经国家部委同意,名称带“交易所”字样的,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补助。
对入驻金融文化小镇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股权投资退出时,根据对全区的经济发展贡献给予适当奖励。
据介绍,金融文化小镇是潍坊市委、市政府着眼整合优质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而重点布局的“十大产业园区”之一,也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该项目由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建设,项目位于高新区健康东街以南、高二路以西,紧邻浞河3A级水利风景区,占地400亩,总建筑面积约38.3万平米,计划总投资30亿元。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占地75.4亩,已竣工交付,目前已有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鲁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10余家机构和20余支基金已正式入驻;二期占地324.6亩,先期建设18栋独栋式基金办公区和10栋金融生活服务区,目前正在按计划施工建设。
附: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支持金融文化小镇发展的意见
一、支持对象
本意见支持对象为在金融文化小镇内注册登记且依法纳税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机构、证券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以及其他经认定的相关机构。
二、支持政策
1. 对租赁办公场所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机构、证券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5年内给予实际支付的房租全额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的50%与为区内企业提供的3年以上中长期资金余额的2‰之和;新购自用办公营业用房的,给予500元/m2的购房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补贴期间,办公用房不得出(转)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2. 对入驻金融文化小镇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机构、证券投资机构,自营业年度起5年内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的50%。
3. 对入驻金融文化小镇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股权投资退出时,根据对全区的经济发展贡献给予适当奖励,采用公司制的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的90%,采用合伙制、契约制的投资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和地方留成的90%。
4. 对入驻金融文化小镇的金融属性权益类要素交易场所,由省政府审批设立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补助;经国家部委同意,名称带“交易所”字样的,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补助。
5. 设立金融文化小镇运营管理机构,为入驻金融文化小镇的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机构、证券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提供公司核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账户开立、登记备案等整链条一站式服务。
6. 支持金融文化小镇运营管理机构加强招商,聚集各类金融业态。运营机构入驻5年内,入驻机构年纳税总额超过1000万元,给予运营机构奖励,奖励金额为入驻机构当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的20%。
三、附则
1. 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与区内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或与上级政策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潍坊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12月26日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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