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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来源:潍坊日报

作者:

2018-04-11 09:37: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鲁发〔2018〕1号)精神,结合潍坊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并写入党章。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统筹布局,高位推进,创新突破,实现了农业连年丰收、农民收入持续提高、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三农”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当前,我市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高,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村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改革的牵引力不够大;农民增收后劲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农村基层党建和民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我市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立足市情农情,顺应农民意愿,抢抓机遇,率先行动,举全市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潍坊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二、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战略地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三个导向、一个翅膀”,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化、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国际化、高端化“六化”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我市推进乡村振兴走在全省以至全国前列,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基本原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建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为重要抓手,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走符合潍坊实际、具有潍坊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好农民根本利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重塑城乡关系,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注重规划引领、统筹协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3.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全产业融合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基本建立,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大幅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80%,林木绿化率达到21%以上,自然湿地面积不少于150万亩,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提前完成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建立起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900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农业“新六产”业态加速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蔬菜品种市场占有率达到7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比例达到80%以上;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收入大幅增加,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筑牢产业兴旺基础,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4.加快培育农业“新六产”。适应农村三次产业深度融合趋势,以“四新”促“四化”,以工业化引领农业现代化,打造“农业工厂”,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紧紧扭住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内部产业融合,推动农业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发展,拓展产业转型发展新领域,实现多要素集聚、多产业叠加、多领域联动、多环节增效。加快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重构”,推动产业链相加,实现第一产业接二连三、向后延伸,第二产业接一连三、双向延伸,第三产业接二连一、向前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延展增厚;推动价值链相乘,促进一产的一份收入通过加工增值为二产的两份收入,再形成三产的三倍效益;推动供应链相通,围绕降成本、增活力、可持续,推动产销直接对接、减少流通环节、节约流通成本,构建优质农产品直供平台和直销网络,拓展新的增收空间。做优做精农业体验、休闲采摘、特色民宿等业态,建设农业综合体、田园综合体,推动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民房变客房、农事变体验、农品变礼品,打造市民旅游休闲地、农民创业就业地、社会资本投资地。着力抓好一批重点项目,推进旅游上档升级,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农业、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一批产业高度融合的文旅、农旅项目。指导建设一批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精品采摘园等乡村旅游品牌单位。高标准打造诸城、安丘全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市,建设全国知名乡村旅游电商平台。实施产业融合示范园工程,带动形成一批百亿级、千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创建一批省级和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大力培植发展节会农业、节会经济,扩大寿光蔬菜博览会、青州花卉博览会、昌邑苗木博览会、寒亭萝卜文化节、临朐红叶节等节会影响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主食加工产销模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

5.提升农业生产能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提高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抓好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建设,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推行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大力推广玉米籽粒直收,加快经济作物、林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形成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发展规模高效畜牧业和养殖业,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建设诸城全国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示范市。到2020年,全市培育30家全链条畜牧龙头企业、50家畜牧示范园区、300家绿色美丽牧场。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工程,到2020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16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0%;新增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50万亩。加快推进我市“海上粮仓”建设,实施渔业渔区振兴战略工作计划。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6.坚持质量兴农。强化农业提质导向,突出农业高质量发展,把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作为农业发展的生命线,推进农业“六化”发展。推广安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自贸协定出口实施示范区建设经验,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出台《潍坊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管理办法》,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全覆盖。建设与省、国家互联互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将全市规模化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追溯平台,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推进省部共建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建设,建立蔬菜相关产品质量评价体系,完善蔬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打造全国重要的农业标准、集成技术输出中心。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到2020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重达到85%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突出高效益优先,大力推广配方施肥、生物农药、绿色控害等先进实用技术,推动农业高产高质高效发展。实施农业品牌引领工程,大力培育提升中百大厨房、七彩庄园等重点品牌,扩大潍县萝卜、寿光蔬菜、青州花卉、潍坊大姜、潍坊肉鸡等地域品牌影响,打响“潍坊农品”区域品牌。建立品牌培育、保护、发展和评价、考核体系,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农产品品牌行为。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评定。推动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018年底前,全市90%以上的超市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100%的生鲜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7.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三年计划。启动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完善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大力发展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社,根据不同村、社区基础条件,发展农村集体资产合作社、土地合作社、农村劳动力合作社。完善“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联盟”等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18年,重点培育打造50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0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6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0家示范家庭农场。到2020年,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800家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到7300家、农民合作社25000家,全市土地规模化经营率达到65%以上。积极扶持小农户发展,加快建立小农生产和现代农业衔接机制,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节本增效,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8.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用好中央奖补资金,推进寒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昌邑市国家特色农产品(生姜)优势区创建工作。整合市级生态循环及休闲农业园区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园项目、种子种苗项目、水肥一体化项目资金,支持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每个县(市、区)建设1—2处高标准现代农业产业园。依托胜伟牧业进口肉牛产业链项目,建设潍坊国际畜牧产业园。打造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升级版。

9.深化农业科技展翅行动。落实“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要求,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用好用活国内外农业科技资源,以优势产业发展为依托建立现代农业创新技术体系,突出抓好种质资源保护开发与良种产业化、高端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快推进潍坊(寿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坚持“以升促建”,充分发挥蔬菜、种子等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农业高端技术研发示范平台。发挥中美食品与农业创新中心等转化平台作用,加快北大现代农业研究院、分子育种中心和昌邑生姜产业研究院等项目建设;发挥市农科院、寿光蔬菜产业集团、诸城国家级农林科技孵化器、华盛农业公司等的作用,实施农业良种工程,提升种业发展综合实力。推广应用高产优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进农业生产由粗放化向高端化转变,打造一批“万元亩值、十万元亩值”示范工程。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都市农业。依托雷沃重工建设山东省智能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做强智能装备产业,壮大大型高端农机产业,提升农机化科技创新水平。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每年组织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到202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

10.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快创建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着力抓好国际农业高科技智能孵化培训中心、现代农业科创园、食品小镇等一批重点项目,提升研发孵化、成果转化、品牌展示和交易功能,打造国际冷链物流中心、农业大数据平台,构建引领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大平台。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并举,支持农业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和营销网络,加大农机、禽肉、蔬菜等优势产品走出去力度,重点引进农业关键技术、高端人才,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突出我市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以建设农业和食品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为重点,大力实施“一个标准、两个市场”和“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对接国际模式、推行国际标准,打通农产品海外营销渠道。优化渔业发展布局,积极发展远洋渔业。

四、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提升乡村内涵品质

11.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引领,结合全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县、镇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以奖促治政策,扩大连片整治范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逐步扩大推广应用范围,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公司一体化运营,巩固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发展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相结合,建立多形式、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处理体系,2020年村庄污水处理率达到35%。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引导各地广泛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和省、市森林镇街、森林村居创建活动。按照不同村庄类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农村社区规划建设,保护乡村山水田园景观。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及村镇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力度,建设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乡村建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示范片区”建设,引领整体提档升级。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12.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通盘考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继续推进农村道路、住房、饮水、学校、供电、厕所、供暖“七改”工程,完善和落实“七改”建设标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内部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道路硬化“户户通”。注重节俭实用,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基本完成全市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确保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和群众满意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18年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所有农村学校达到省标准和国家“20条底线”要求。2020年底建成现代农村电网。加强村内路灯建设和维护,2020年村村实现主要道路有照明路灯,健全完善农村各类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全面完成41万户农村改厕三年任务,结合棚户区改造统筹做好城市街道农业村庄的改厕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冬季清洁供暖,到2018年底,力争农村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实现冬季供暖。加快“空心村”环境整治,探索在不改变宅基地权属基础上,拆除空房旧宅进行绿化或建设小型文体广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13.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耕地质量提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设寿光、青州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工程,建设安丘设施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试验推广有机废弃物堆肥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商品有机肥等技术模式;推广坊子玉泉洼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广泛应用“畜—沼—果”“畜—沼—菜”“畜—沼—茶”等生态种植、养殖模式;建设临朐、昌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在新建蔬菜大棚推行滴灌施肥技术,新建规模化果园推行微灌施肥技术;推广土壤熏蒸修复、精准施肥和绿色防控技术,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积极推进农村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搞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抓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开展“河畅、水清、岸绿”专项行动,扎实实施潍河、弥河等9条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度,出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逐步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建设绿色小镇、绿色园区、绿色社区,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抓好宜林荒山荒滩荒地绿化和沿海防护林生态廊道建设。

14.推进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开发。按照生态优先、全域统筹、改革创新的原则,对南部山区开发与保护进行高端谋划、顶层设计,对山区和部分丘陵地区进行封山育林和生态修复,淘汰搬迁污染企业,加强破损山体生态治理和湿地保护与建设,加快特色农业和生态服务业发展,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南部山区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发展格局。到2020年,南部山区林木绿化率达到25%以上,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60%,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生态农业等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

五、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提振农村精气神

15.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走进乡村,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传统道德教育资源,创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16.倡树乡村文明新风尚。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常态化开展“潍坊好人”“道德模范”“美丽家庭”“文明信用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大力推进各类“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评选,2020年,80%的村和镇(街)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17.弘扬优秀乡村文化。以“文化名市”建设为引领,充分挖掘潍坊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将红色文化、渔盐文化、农耕文化等融入乡村建设,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实施乡村儒学推进计划,建设乡村儒学讲堂。通过建设村史馆、文化展馆及举办乡村历史文化论坛等形式,传承优秀文化。开展名村(名镇)志编修试点。实施乡村记忆工程,讲好千村故事、村名故事,留得住乡愁。探索开展“乡贤回归”工程,规范发展乡贤参事会等新型社会组织,凝聚乡贤力量反哺家乡建设,重塑新时代乡贤文化。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下乡,传播乡土文明。加快建设镇(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分馆。2018年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文化大院建成率达到100%。

18.推进移风易俗。聚焦婚丧嫁娶,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商定红白事花费标准,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着力破除相互攀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加强农村科普和无神论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规划建设市、县公益性公墓。发挥好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化农村妇女“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六、健全治理有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

19.加强乡村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基层干部作风。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培养、发展党员。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度,充实驻村工作力量,推动精准驻村帮扶。做好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统筹抓好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工作,完善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

20.完善村民自治。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完善群众自主议事、自治管理、自我服务机制。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扩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持续抓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阳光议事日”“三务公开”等村级基本制度落实,着力提升村级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基层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1.建设法治乡村。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建立健全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推进“雪亮工程”,构建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的农村治安防控格局。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逐步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22.提升德治水平。深入实施爱诚孝仁“四德工程”,引导农民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注重家庭建设、家教传承、家风培育,把孝文化充分运用到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和新乡贤等各类群体带动作用。

七、实现生活富裕目标,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3.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两不愁、三保障”现行标准,既不降低,也不吊高胃口,确保脱贫质量。脱贫攻坚期内,对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政策,继续给予帮扶。制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18年全部兜底脱贫,2019—2020年巩固提升,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走在全省前列。聚焦重点贫困地区,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全面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着力推进老弱病残等特困群体脱贫解困,综合运用民政救助、资产收益、实物供给、孝善扶贫、邻里互助等方式进行兜底保障。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更多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致富。加大扶贫项目监管维护,推进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循环使用。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把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统筹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大力宣传和推广扶贫脱贫先进典型,总结弘扬新时代扶贫精神。

24.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意见》(潍发〔2017〕30号),按照“消除空壳村、扶持薄弱村、壮大富裕村”的要求,大力推广发展合作经济增收、培育特色产业增收、盘活集体资源增收、发展物业经济增收等发展模式,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党建带社建,以及加大财政支持、土地政策支持、金融支持等,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径。2018年,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到2020年,全市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2017年底)的村收入实现翻番;培育打造村集体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500个以上;全市基本建立起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5.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教育、认定鉴定、政策扶持体系,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继续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和职业竞争能力。加快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向镇(街)打造一批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农村创业电商平台、农村创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创业平台,引导以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为重点的各类群体到农村创新创业,推动大众创业在农村深入开展。推广昌乐职业农民讲习所的经验做法,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大力发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深入实施“大篷车下乡”“田间课堂”等特色培训项目,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快建设潍坊创业大学现代农业创业学院,在有条件的镇(街)设立辅导站和教学点,形成“创业大学+分校+辅导站+实践基地”的培训格局,全面提升农业创业人才培养能力。

八、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26.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围绕重塑城乡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作用,着力推进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一体化,加快构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要素资源更多向农村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农村各项事业建设力度,提升农村的“内在气质”和“外在颜值”,强健农村发展的“骨骼”和“血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优势互补,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统筹落实城乡发展各项重点任务。

27.着力提升小城镇功能。加强重点示范镇建设,充分发挥小城镇对农村发展的引擎辐射作用,提升小城镇人口转移、产业发展承载能力,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提升小城镇功能上走在前列、作出示范。重点培育羊口新生小城市,发展景芝、夏庄、柳疃等重点示范镇,打造1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特色小镇,规范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

28.稳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稳妥推进多村一社区体制改革,依法有序撤销合并社区内原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现代社区治理体制。采取城镇聚合型、中心村聚集型、村企共建型、强村带动型等模式,有序引导农民集中居住。自2018年起,每个镇每年重点打造1—2个农村新型示范社区。推动产业园区和农村新型社区“两区”同建,稳步推进农业规模化、农村社区化、农民市民化。推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下沉,依托社区打造共建共享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农村社区与县、镇两级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实现网上办理。

29.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快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科学布局农村学校、幼儿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职称评定、培养培训等方面创新完善支持政策,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和执教自豪感。落实“退补相当”政策,重点解决农村学校教师老龄化和音体美、计算机等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开发乡土特色地方课程,培养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情感。完善学生资助救助体系,做到精准、及时、人性化,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30.改善农村养老服务。鼓励多种方式建设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法设立孝善基金、养老基金,解决老年人生活困难和养老问题。推行邻里互助、结对帮扶、志愿服务、购买服务等方式,改善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对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行为进行行政、司法干预。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农村养老机构设置服务站点、提供签约服务。

31.强化农村社会保障。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开展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先保后征”政策。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鼓励县市区开展低收入群体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府补助试点,鼓励农民购买医疗商业保险。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统筹使用各级救助资金,精准用于救急救难。完善农村残疾人生活用电、水、气、暖等优惠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落实同工同酬政策,提高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比例。

32.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健康村镇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镇、村创建,到2020年,国家、省级卫生镇数量分别达到5%、40%。实施基层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到2020年,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有高标准国医堂或中医馆,筹建中医博物馆。健全农村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患者登记和救助管理制度,抓好省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与精神障碍综合防治试点,开展精神障碍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实施“生育关怀行动”,落实各项关怀扶助政策。

九、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33.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激活资产资源、发挥权属效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鼓励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加快实现重点农业区域土地托管服务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巩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3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推广昌乐、诸城、高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2018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基础性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完成改革的村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2020年做好改革扫尾工作,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稳慎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继承及抵押、担保权能,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充分发挥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优势和服务功能,整合县域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资源,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供信息发布、管理应用、政策咨询等全方位服务,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和涉农企业便利融资。

35.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节余挂钩指标弥补计划指标不足,缓解建设用地规模、占补平衡不足的压力。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在严格限制开发商品住宅或建私人庄园会所前提下,拓宽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范围,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扎实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36.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和农民生产生活服务拓展。积极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新货郎”行动,推动日用品、农资、农产品“三网”融合发展,构建线上线下互促、城乡互联互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从机械化环节推动向全产业链科技进步提升,推进县域为农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运营。2018年,土地托管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新建为农服务中心10处,规范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150处;2020年,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达到8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达到800个,构建起基本适应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

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37.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上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县、镇两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抓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上,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市、县两级党委成立由书记担任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重大政策,审议重大工程,确定重大计划,推进重大行动;成立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调查研究、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县、镇、村,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从2018年起,市里每年组织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观摩点评,并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市委农工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信息交流和督查通报制度,实行菜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对计划实施、任务落实、建设成效等实行统一督查、全面问效。

38.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三农”工作队伍培养机制,选拔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市、县选派部分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中锻炼成长。对战斗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的基层干部要格外关心、特别照顾,为他们排忧解难,对政治强、本领硬、作风实、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39.强化统筹协调。坚持规划统筹,构建“1+N”工作格局,市里在出台本《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专项意见,加紧编制《潍坊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加强指导落实。实行城乡融合一体设计,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规划建设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引领和带动乡村振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对全域乡村的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引导城乡有机融合、共享发展。完善乡村规划体系,创新乡村规划内容,加大县域层面对乡村空间、资源、设施和建设的统筹力度,强化规划实施管控。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坚持资源统筹,整合各类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投入乡村振兴。坚持智力统筹,做到“内部挖潜”与“外部引智”相结合,建立市级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坚持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突出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和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乡村振兴成为全市共识和自觉行动,汇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

40.坚持典型示范带动。坚持一手抓统筹推进、一手抓示范引领,集中优势资源,强化示范效应。在园区平台示范方面,重点抓好各类国家级园区平台建设,突出抓好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寿光国家级农业高新区“两区”创建。在重点产业示范方面,重点提升全市蔬菜、畜牧、苗木、花卉等优势产业和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光伏、高端农机等新兴产业。在园区综合体示范方面,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高效农业园区和农业综合体,依靠规模优势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对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从2018年起连续三年,凡是有涉农项目的市直部门、单位,原则上每个部门、单位包靠2个片区,对每个片区每年至少落实一个项目支持发展。在龙头企业示范方面,实施新一轮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完善财政、税收、用地、用电、投资信贷等扶持政策,培强做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镇村(社区)示范方面,着力抓一批综合性示范镇、示范社区、示范村,综合考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农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组织引导各级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41.落实要素保障。重点强化财政、土地、金融、人才四个方面的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支持,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持续做大“三农”投入“总量”。我市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农业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冷链物流、农村金融、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整合涉农资金,建立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新体制。加大土地政策支持,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产生的土地指标,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经批准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建立增值收益返还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支农产品,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农村服务点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点业务功能;丰富涉农企业债券融资方式,鼓励涉农企业利用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融资工具融资;多形式多渠道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加大人才支持,在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示范园区建立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打造集示范培训和生产经营于一体的农业孵化器,建好农民技能培训载体;定期组织乡村人才集中培训,加强政策和实用科技知识辅导,进一步提高乡村人才的知识素养;充分利用国内外培训资源,建立面向农业生产经营领军人才、领办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跨界人才开放型培训机制。

42.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抓乡村振兴战略定力,咬定目标不放松,确保每个阶段取得突出成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政绩观,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坚持功成不必在我,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象工程,不追求速度,更不刮风搞运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潍坊落地生根,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责任编辑:杨凡、王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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