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04 11:27:05
齐鲁网潍坊5月4日讯(记者 李杨)5月4日,记者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4月份,该区共有4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其中,潍坊沃尔特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
据《滨海区2017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一览表》显示,潍坊沃尔特科技有限公司因“将危废交由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被罚款20万元;潍坊石大昌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擅自建设两台8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被罚款8万元;潍坊天森木业有限公司因“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擅自建设木制品家具加工项目”被罚款1万元;潍坊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擅自建设一台20吨燃煤蒸汽锅炉和一台7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被罚款6万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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