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晚报
2017-04-19 09:33:04
4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7年我省“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51所,招生计划6080人。“3+4”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职学校40所,招生计划3200人,其中,非师范类试点中职学校30所,招生计划1612人;师范类中职学校10所,招生计划1588人。其中,12所驻潍院校招生计划共1541人,其中“3+2”试点1240人,“3+4”试点非师范类为301人。
各市和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或减少招生计划。
“3+2”贯通培养高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已参加山东省2017年夏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含)以内的考生。学生在完成高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须参加全省专升本公共课科目考试及衔接本科高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各设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所在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生源不足的市,须提出专门报告,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考成绩位次要求可在5%的幅度内适当下浮。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须参加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及衔接本科高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减少计划、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等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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