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7 09:53:04
齐鲁网4月17日讯 近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诸城市一重要案件信息,对潍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王治祥、孙笃书等三人涉嫌贪污案作出有罪判决。
日前,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诸城市龙都街道民政会计兼敬老院院长王治祥、民政办公室负责人孙笃书(副科级)、民政网长常建平涉嫌贪污案,经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治祥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被告人孙笃书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被告人常建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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