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03 16:19:01
齐鲁网潍坊1月3日讯(记者于刚)为表彰在潍坊市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调动全社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社会各领域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项目,发挥标准对潍坊市经济社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技术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依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的意见》,2016年12月28日,潍坊市政府印发了《潍坊标准创新贡献奖励暂行办法》(潍政办发〔2016〕16号)。
《潍坊标准创新应用奖励暂行办法》“总则”“组织实施”“奖励范围、奖项和评审标准”“申报和推荐”“受理和评审”“公示和表彰”“工作纪律”“附则”七部分。《办法》中明确了设立的主体是潍坊市人民政府,分为标准创新奖和标准应用奖两类。标准创新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申请项目不满足条件时,奖项可空缺;标准应用奖不分等级。奖励范围有:(一)标准创新奖奖励范围为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下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农业标准规范以及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备案或进行自我声明)和团体标准;(二)标准应用奖奖励范围为上年度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及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标准化示范项目。
2017年2月潍坊市质监局将组织潍坊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申报工作,凡在潍坊市依法设立并承担标准主要起草工作的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级、省级标准化项目的承担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依本办法申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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