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09 10:16:05
齐鲁网潍坊5月9日讯(青州电台 王复明)青州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支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
实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党(工)委、政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牵头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与各村(社区)和有关站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组织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镇级食安办具体承担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指导服务工作。镇、街道、开发区要做好食品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开办者、餐饮经营者、自办宴席举(承)办者、各类食堂开办单位法人(负责人)、农产品种植、畜产品养殖、屠宰及农业投入品等单位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住建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层层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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