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3-30 09:47: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0日讯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解决创业就业融资难这一企业最迫切的现实需求,潍坊高密团市委依托金融机构开通系列助企信贷产品,包含“鲁青基准贷”、“鲁青担保贷”等,并将进一步做好多渠道宣传、政策咨询解释,帮助对接金融机构、做好企业推荐,助力企业有效解决“资金缺”的难点和痛点。
鲁青基准贷
据了解,“鲁青基准贷”是团省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青年建功新旧动能转换行动的实施意见,实施的促进青年创业的具体帮扶措施。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3月—11月,单笔贷款额度为300万元以内,贷款利率为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30% )。
项目扶持对象
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45岁以下的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
申请贷款企业属于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本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是指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企业。
申请贷款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青年创办“四新”企业及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青年创业大赛获奖选手、青年退役军人、村级“好青年”等青年群体创办企业优先发放。
实施步骤
企业按照“鲁青基准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向团市委提出申请。团市委负责向当地相关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推荐。
经团市委推荐的企业按照银行信贷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团市委与当地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进行考察,对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确定放贷企业名单。
相关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建立“鲁青基准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
鲁青担保贷
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山东省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继续开展2021年“鲁青担保贷”青年创业扶持资金项目。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3月—11月,单笔最高额度为300万元以内,担保贴息政策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贴息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还款后如有续办需求,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简称担保中心)会继续提供免费担保。
项目扶持对象
小微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基本证照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从事行业符合国家政策,有助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计划。
小微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年龄在18—45周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社会信誉好。
小微企业产权清晰、股权明确、独立核算、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
小微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年销售收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持续经营时间一般在两年以上。
小微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诉讼案件。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安置人员范围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小微企业能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青年创办“四新”企业及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青年创业大赛获奖选手、青年退役军人、村级“好青年”等青年群体创办企业优先;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服务型企业优先。
推荐要求
团市委及经办银行在2021年已放贷的青年创业中筛选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小微企业(鲁财金〔2020〕25号),按要求填写《业务联系单》。
由团市委、各经办银行筛选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小微企业填写《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021年贴息业务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流程
团市委及经办银行可选择按月或按季报送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资料。
报送资料包括《业务联系单》原件、借款合同复印件、放款凭证复印件和企业申请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受理反馈
团市委将在收到申报资料电子版后汇总上报潍坊团市委,经上级担保部门初审合格后,通知团市委,由团市委统一报送纸制版资料,包括《业务联系单》原件、借款合同复印件、放款凭证复印件和企业申请表原件。中心在收到申报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团市委及业务联系单的银行经办人员,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安排现场考察。
联系方式:高密团市委0536—2322386。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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