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20-04-16 09:06:04
2020年,潍坊对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潍坊市老龄办、财政局《关于建立90岁以上老人高龄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潍老办发〔2013)10号)文件规定补助;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增发补贴部分不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享受,可择高领取其一。
在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査和动态调整时,以上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各县市区可根据财力状况,在以上人员和标准基础上,适当扩大补贴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不再分类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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