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4 17:17:01
齐鲁网潍坊1月24日讯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拉开帷幕。由于车流量大,车速快,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一直是交警等部门的重点监控区域。1月24日,山东高速交警一支队公布了一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反面案例,一辆白色的小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不但占了应急车道,而且还变成了“手推车”,而这一幕持续了数分钟之久,索性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高速交警介绍,上述惊险一幕就发生在青银高速175KM+900M处,事发时正值下午1点25分,正是午后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间段。只见一辆满载货物白色的小货车突然停在了高速路右侧的应急车道上,并开启了双闪。随后,3名男子下了车,尾随车辆行走。交警发现,由于该车辆行驶速度较慢,3名男子时而手推车辆,时而站到车辆后斗外侧,上演了一场危险的“闹剧”。就这样,在高速公路上,这“一车三人”缓速行驶在应急车道上,也给经过的其它车辆造成了一定的干扰。
险!白色货车变身“手推车”
高速公路属于高等级公路,对于车辆行驶速度有着严格要求。之前,也有类似的情形出现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例如,2009年1月,在玉凯高速公路上,一辆大客车因碰撞公路中央隔离水泥护栏而熄火,随后,从车上走下3名乘客到客车尾部推车。就在这时,一辆大货车从后面驶来,由于观察不及时,车辆失控撞向客车尾部,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3名推车乘客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无独有偶,2017年3月,在乌奎高速公路上,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因发生故障坏在行车道上,便让车上的丈夫丁某和儿子下去推车,同行经过的苏某出于热心便一同下来帮王某推车。在推车的过程中,由于王某慌乱之中将方向打反,将故障车辆推至超车道上,后方车辆躲闪不及与故障车辆发生追尾,造成苏某和丁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
目前正值春运,任何“危险动作”都不允许出现在高速公路上。如果车辆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记者了解到,在济青高速上,如果遇到故障等紧急情况应拨打96659及时求助,并打开危险警示灯后在来车方向150米外 (夜间在200米外) 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同时,为防止意外,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应急车道或护栏外,静候救援人员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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