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16 15:18:11
齐鲁网潍坊11月16日讯(记者 周明秀)2017年10月31日下午14时左右,潍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海玉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胜利街和平路百货大楼附近发生一起治安纠纷,一方当事人涉嫌酒驾,请到场处置!”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当事一方李某涉嫌酒后驾驶,通过医院对双方驾驶人李某、王某抽取了血液检材。11月3日上午民警刘海玉、张晓伟将血液检材送交潍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血中乙醇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检测。
11月16日,民警刘海玉将理化检验报告从潍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取回,检验结果为“李某检材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61.06mg/100ml。”11月16日上午,民警刘海玉电话通知李某、王某到潍城交警大队领取检验结论告知书。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经调查,10月31日中午,李某开车带着李某格到福寿西街和平路西侧路南一家小饭店吃饭,要了几个菜并喝了不少高度白酒,酒足饭饱后头脑还比较清醒,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叫来了朋友杨某替自己开车。当行驶到十笏园南门时,王某驾驶一辆白色宝马强行并线超过了李某所在的黑色传祺,引起李某不满,要求杨某开车追上王某理论,由于嫌杨某开车慢,追到东风街和平路附近时要求杨某停车让自己开,杨某在东风街右转到和平路南50米左右时靠边停车,李某驾车奋起直追,在胜利街和平路路口附近追上了王某驾驶的白色宝马,下车后直接将王某从驾驶室拽出理论。双方一番唇枪舌剑交锋后,仍然不够解气,李某和王某干脆挥拳相向,打得难分难解。杨某见状,只好报警求助。
起因只是非常简单的强行并线超车,由于路怒症发作,导致挥拳相向,违反治安处罚法的同时,李某涉嫌醉酒驾车,还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教训十分深刻。
11月16日上午10时30分,李某来到潍城交警大队领取检验结论告知书时,懊悔不已,对当时的冲动行为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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