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16 16:43:11
齐鲁网潍坊11月16日讯(记者 刘蓓)近日,潍坊寿光市公安局营里派出所值班民警连续接到辖区内群众三起报案。一个说自己家散养的13只母鸡、1只鹅被偷了;另一个说自己种的白菜被人偷了12棵;还一个说,自己种的水萝卜被偷了80多斤。
10月28日晚,四个打小就认识的邻里哥们先是相约到一羊汤馆吃饭,酒足饭饱、耳鬓厮磨之后本来都散了,一个家伙说是哪里哪里养着鸡,于是,一拍即可——走,偷鸡去!偷鸡路上,又“偶遇”了大白菜和水萝卜,这不,又给祸害了一通。鸡呀,鹅啊,大白菜,还有水萝卜,陆续的进了他们的肚子。
营里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连续多日的情况摸排、走访调查,终于成功锁定了四名盗贼:高某某,男,35岁,寿光市营里镇某村村民;吴某某,男,33岁,寿光市营里镇某村村民;吴某,男,28岁,寿光市营里镇某村村民;朱某某,男,30岁,寿光市营里镇某村村民;目前,高某某、吴某某、吴某已被抓获归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被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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