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25 17:10:08
齐鲁网潍坊8月25日讯(记者 李涛)日前,潍坊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联合出台《关于为房屋征迁“清零”专项行动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潍司〔2017〕11号),就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服务房屋依法征迁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房屋征迁“清零”专项行动,是落实潍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打造“四个城市”、提升市区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 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按照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深刻认识服务城市房屋征迁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中法律风险控制为主、事后法律救济为辅”的工作模式,综合应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现场公证、起诉应诉、法律顾问、纠纷调解等方式,为房屋征迁“清零”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实现“征迁障碍清零、项目落地开工、助力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要求,“清零”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影响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落地投用、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使用、重点片区开发建设等4类征迁项目,涉及市区48个重点项目。对各重点项目,实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逐一包靠,征迁责任单位法律顾问积极配合,基层法律服务所有益补充的办法,由市司法局统一制作包靠责任分配表,落实法律服务责任。各包靠单位主要职责是:一是征迁前期,开展房屋征迁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培养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协助政府制定征收补偿法律预案,接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参与起草和修改各类法律文书、配合拆迁前期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与听证会并出具律师意见。二是征迁过程中,接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草拟、审核、协商、签订等工作,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及申请强制执行。建立突发性事件预警及处理机制,协助处理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积极开展调解,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三是征迁后期,继续跟进行政复议、诉讼、强制执行等案件,参与信访接待和咨询调解,促使纠纷各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四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城市房屋征迁工作机制,建立房屋征收立项审批、方案制定和出台前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制度,实现服务房屋征迁工作常态化。
《意见》强调,要加强工作保障和考核。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征迁项目责任单位按照“谁委托谁付费,谁获益谁补贴”的原则购买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市律师协会依据包靠重大法律服务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强化考核监督,将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台帐、参与处理案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发放补贴的重要依据,综合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等情况作出评价。参与征迁工作情况定期通报政府法制部门,作为参与征迁工作法律顾问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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