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30 13:12:06
齐鲁网潍坊6月30日讯(记者 李杨)6月30日,寿光市交警大队发布信息称,2017年4月22日5时10分,在潍高路蔬菜高科技示范园南门口处,一白色面包车与一白色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白色面包车肇事逃逸。经查,白色面包车车牌号鲁VB3458系套牌车辆。从案发至今,该套牌车逃逸时间超过两个月。警方特将逃逸车辆的信息发布出来,希望知情者通过拨打110或寿光交警的举报电话0536-5222204来及时反映线索。同时,警方规劝肇事者早日向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主动投案。
据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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