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01 14:00:04
齐鲁网潍坊4月1日讯(临朐台 夏政伟 韩芳)清明小长假期间,出行市民增多,为保障市民出行道路安全畅通,近日,临朐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对酒后驾驶、未携带行车证件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安全整治。
在临朐县城站前街铁路大厦路口附近的检查点,交警人员发现这位小货车驾驶员,未携带行车证就开车上路,被查处后还跟交警人员讨价还价,交警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行车证未携带,罚款五十扣一分,以后记住把行车证驾驶证都带齐全”。
另一位轿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被交警人员查了个正着。“吹吹,连续吹别中断,你看看你没好好吹都这些了”。
经检测,这位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3毫克,属于饮酒驾驶,交警依法开具了处罚通知单。同样,饮酒后驾车上路的还有这位驾驶员,经检测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毫克,属于饮酒驾驶,同时还发现这名驾驶员还未携带驾驶证,交警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罚。交警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酒后驾驶机动车,扣十二分罚款一千元,第二项是没带驾驶证罚款五十扣一分”。
据了解,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分别在沂山路、龙泉路、站前街等城区主要交通路段设岗定点检查,共查处无证驾驶4起,酒后驾驶2起,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证不符等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起。县交警大队十中队中队长祝月友说:“下一步我大队将严肃查处酒后驾驶、不带驾驶证、不带行车证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