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24 16:47:01
齐鲁网潍坊1月24日讯(本网记者) 近日,记者梳理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和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信息发现,山东东方杨春酒业多款东方杨春酒抽检不合格上榜。
2017年1月24日,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2期公布,山东东方杨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方杨春酒万事如意”、“东方杨春浓香型白酒福顺”,均为纽甜项目不合格。
2016年12月2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发布了2016年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其中不合格产品批次中涉及山东东方杨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東方楊春酒(蘭韵)中纽甜项目不合格。
2016年9月,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2016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核查处置信息》,其中山东东方杨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因抽检的食品不合格被处罚。山东东方杨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08-07生产的500mL/瓶东方杨春酒,总酯不合格,责令召回150箱销毁处理,并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2016年6月,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6年3月份流通环节食品市级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此次抽检品种为肉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13个种类,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山东东方杨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方杨春(白酒)遭到通报。通报如下:被抽检产品为东方杨春(白酒),被抽检单位为诸城市百盛大华超市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东方杨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为500ml/瓶,生产日期为2013.8.7,不合格项目为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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