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10-14 17:06:10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质效,昌邑市财政部门进一步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切实消除政府采购各种隐性门槛,推动中小微业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加大预留比例,释放市场活力。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该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全部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标的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清理隐性门槛,护航企业发展。出台专门规定清理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种限制性规定和隐性门槛,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形,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各类建库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维护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通过取消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以及优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进一步减少相关供应商的资金占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推行合同融资,缓解企业压力。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依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对融资供应商实行优惠利率政策,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目前该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规模超过1.6亿元,已完成放款0.39亿元。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服务企业“提前一公里”。
(通讯员 陈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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