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9 13:57:04
齐鲁网潍坊4月19日讯(临朐台 夏政伟)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成了个难题,有的商户为了停车私自施划停车位,占用公共道路资源不说,还误导群众停车,导致被交警处,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临朐县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对私自施划的停车位进行了清除。
近日,交警人员巡逻到弥河路交骈邑路路口西侧时,发现这处店铺前斜划了6个车位,交警人员说这个路段暂时没有规划车位,那这些车位是哪来的呢?交警执法人员对周围商户进行了询问。商户说:“这个不大清楚,我们过来开店的时候就有了”。
商户们纷纷表示不知道,交警人员对这些“山寨”停车位进行了清除。交警执法人员说:“这个地方怎么划的,你就怎么覆盖它,再一个画上对角线”。
同样,在朐山路交龙泉路路西这个公交站牌两侧,紧挨路沿石处5个白色标线施停车位十分醒目,不少市民以为是车位前来停车,交警人员对停放的车辆进行了提醒并劝离,并对车位进行了清除。交警执法人员说:“这不是停车位,不能停车,马上开走”。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位,第七十五条规定,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许瑞功说:“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城区巡逻力度,对擅自撤除、占用、挪用停车位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责令限其改正,并加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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