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22 15:00:03
齐鲁网潍坊3月22日讯 (青州台 张顺礼 扈本发)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日前,青州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市实际,发布了关于严禁占道经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通告。
一、严禁在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城市道路上摆摊设点、集市贸易;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及其他破坏道路、影响畅通的行为。
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交通、公路、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全面组织发动,搞好宣传引导,迅速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一切占道经营违法行为。
三、道路沿线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爱路护路,顾全大局,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四、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基础上,青州市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3812345,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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