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3 09:12:03
齐鲁网潍坊3月3日讯(青州电视台 李子君)为有效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及时了解消费者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满意程度,促进经营者卫生自律,为营造贯彻执行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良好的社会氛围,近日,青州市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设卫生信息公示情况、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卫生状况满意度共6项调查项目。调查结果初步显示,消费者对卫生许可证亮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在游泳场所入口处设有明显的“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在沐浴场所门口醒目位置设有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如疥疮、化脓性皮肤病、霉菌引起的皮肤病等)等患者就浴的明显标志、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供顾客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环境卫生状况等较满意,对经营者对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劝阻不太满意,但表示理解。
青州市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要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切实履行经营者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市卫生监督所对调查结果要认真进行分析汇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定要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以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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