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1 10:16:03
齐鲁网潍坊3月1日讯(高密台 孙建国)近日来,天气乍暖还寒,高密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人来人往。外地人李某前来立案,要求赵某偿还买卖胶货款265000元。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刘斌告知他诉前调解的好处,其同意诉前调解。
刘斌马上电话联系到赵某,赵某电话中承认欠款事实,也同意诉前调解。经验丰富的刘斌趁热打铁安排当日下午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赵某分三笔到2017年底付清欠款的协议。达成协议后,刘斌引导李某到大厅立案,开庭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确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有了法律文书,我就可以放心地回老家了。没想到一天的时间,不花一分诉讼费就帮我解决了这么大的难题,太感谢你们了。”李某对市法院“人民调解+立案+速裁”的快审模式赞不绝口。
该案是高密市法院“当事人跑一趟腿,即解决全部诉求”的诉调审判模式缩影。仅去年1-11月,诉调对接中心共分流1355件民商事案件到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室,其中化解726件,化解率达53.6%。化解的大部分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另外经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96件,出具民事调解书9件。这种诉调模式,将22%的民商事案件诉外化解,仅有2件司法确认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有效减弱了审判和执行法官的压力。
针对立案登记制度,潍坊中院加大了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审判要求,提出了充分利用多元、特别程序和速裁的特点,须在诉讼服务中心化解不少于50%的案件。诉调对接中心也被赋予了“人民调解+立案+速裁”的审判职能,即诉调中心应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化解纠纷中的保障作用。高密市法院针对自己的实际,将诉调中心的职能界定为指导人民调解同时,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应以司法确认或“立案+调解”的民事调解书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执行力,使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无缝隙衔接。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