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3 22:47:01
齐鲁网潍坊1月23日讯 1月23日,记者从寿光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城镇化进程加快,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激增,寿光市出现了一批未经审批注册擅自开办的无证幼儿园,扰乱了学前教育正常管理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对此,寿光市出台了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责成教育、公安、住建等多部门联手行动,对于不符合规范及条件的无证幼儿园予以取缔。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整治行动中,寿光市将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但相关证件不全的无证幼儿园。对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建设、 施工、规划许可、土地证明、环保、不动产登记等前置证明的,由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协调相关部门联 合核查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在消防许可条件方面,1998年9月之前建设使用且建筑主体未发生改、扩建的,以及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但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1998年9月1日之后新建、扩 建或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且小于1000平方米的,应当办理消防 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应当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手续。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应当依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施工许可证,不能提供的,可依据镇(街、区)政府(办事 处、管委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出具的合规替代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消防手续。
此外,寿光市教育部门要在住建部门的协助配合下,加强园舍房屋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园舍安全。2011年以来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不需要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同时,寿光市将整改一批无重大安全卫生隐患、教学条件和教师配备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安全设施、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要限期整改。凡是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办理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幼儿园)或营业执照(营利性幼儿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本次整治行动中,寿光市将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 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学许可证,并办理相关登记,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
据介绍,在治理步骤上,今年1月份,主管部门将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和分类结果,确定拟准入、整改和取缔对象名单,逐个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进度表,下达非法办学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1月底前,对有效申报材料齐全,拟准入的无证幼儿园,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要给予办理办学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完成法人登记,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愿接受教育部门管理的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2月底前,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要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今年3月,寿光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住建、卫计、市场监菅等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逐一核查,迖到整改要求的,行政审批部门准予审批登记;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 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而继续办园的,按照 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强制查封。
另外,为防止出现新的非法幼儿园,各镇(街、区)要建立无证幼儿园动态监控机制,每年定期向市教育局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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