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09 15:48:10
齐鲁网潍坊 10月9日讯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让广大市民享受碧水蓝天的生态宜居环境,近年来,潍坊市加大环保监察力度,依法整治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月9日,潍坊市环保局正式公布《2018年9月份执行情况区域分布汇总表》。9月份,潍坊市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5件,罚款总额达1132.9883万元。
从《2018年9月份执行情况区域分布汇总表》中,记者发现,9月份,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最多的三个县市区分别是青州31件、寿光26件、昌邑16件;罚款金额最多的三个县市区分别是寿光271万元、青州238.92万元、昌邑187.2万元。在“处罚类型”一栏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仅有1起,发生在青州市,罚款金额4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3起,分别发生在坊子区、峡山区和昌邑市;限产、停产案件4起,分别发生在市本级、滨海区、临朐县和昌邑市;移送拘留案件5起,分别是青州2起、临朐1起、昌邑2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分别是滨海区1起、青州市1起、昌邑市1起。
据悉,今年以来,为紧跟绿色发展新形势,确保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潍坊市环保局对《潍坊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改,自201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新版《基准》的修订、发布和施行,是我市环境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本次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始终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公开公正、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防止处罚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既保护执法对象,更保护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基准》对现行有效的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新梳理,共确定行政处罚事项13种类、279项,进一步明确了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明确了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明确了单处或者并处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等。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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