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2017-04-05 10:31:04
齐鲁网潍坊4月5日讯(记者 李杨)近日,潍坊市环保局公布了2017年3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昌邑市富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飞虹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潍坊市肿瘤医院、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苏柯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6家企业被处罚。
据处罚信息显示,昌邑市富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限期补办环评手续;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在未通过环评审批,设施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伍仟元整”和“立即将料堆进行彻底覆盖,遏制扬尘污染;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处罚。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因“外排废水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被“责令完善水处理设施,整改期间必须达标排放;处应缴排污费数额的五倍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万玖仟伍佰贰拾陆元整”;潍坊市飞虹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以上共计罚款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伍拾玖元整”处罚;潍坊市肿瘤医院因“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水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45936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排污行为,逾期不改,继续实施按日计罚;罚款119876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排污行为,逾期不改,继续实施按日计罚。”山东苏柯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工业企业生产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处罚。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