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01 09:18:04
齐鲁网潍坊4月1日讯(本网记者)近日,记者从潍坊市质监局获悉,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明学校校服未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潍坊质监部门均要求该学校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明学校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该单位2016年9月及2016年10月购进使用的校服共3625套,该校服使用单位的学生服未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2017年1月13日,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责令改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单位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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